2022温州肯恩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章程
2022温州肯恩【ēn】大学【xué】中外合作办学招生【shēng】章程已【yǐ】经【jīng】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kǎo】。
温州肯恩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温州肯恩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温州肯恩大学 | |
二、院校国标码 | 16405 | |
三、校址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bàn】高【gāo】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xiào】 □ 独立学院 □ 内【nèi】地与港澳【ào】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hé】作办学【xué】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温州肯恩大学、美国肯恩大学 |
证书 种类 | (一)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二)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三)美【měi】国肯恩大学学士学【xué】位【wèi】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美国肯恩【ēn】大学【xué】本部文凭完全相【xiàng】同)。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xiǎo】组,由分管校领【lǐng】导和有关部门负【fù】责人组【zǔ】成,负【fù】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shēng】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chóng】大事宜做出决【jué】策。 (二【èr】)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zǔ】织和实施招生及其【qí】相关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具体负责普【pǔ】通【tōng】本科【kē】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三)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miàn】向【xiàng】全国【guó】多个省(市、自治区【qū】)招生【shēng】,招生计划【huá】以各【gè】省(市、自【zì】治【zhì】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全英文教学。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的【de】要求按《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严格【gé】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yǔ】种须为英语。普通【tōng】类专业考【kǎo】生英语单【dān】科成绩(满分【fèn】150分)须达到【dào】110分及以【yǐ】上,如符合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的生源不足,则按【àn】英【yīng】语【yǔ】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美术【shù】类专【zhuān】业考生英【yīng】语单科(满【mǎn】分【fèn】150分)须达到95分及以上【shàng】;上海考生及浙江省“三位一体”考生不受此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限制。 (二)学校【xiào】执行考生所【suǒ】在省(市【shì】、自治区)招生主管部【bù】门关【guān】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根【gēn】据【jù】当地生源情况【kuàng】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招生【shēng】计划的1:1确定调【diào】档比例。 (三)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chà】分【fèn】,以【yǐ】考生投档【dàng】成绩从高【gāo】到低【dī】择优录取。若【ruò】出现考【kǎo】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zài】省(市、自治区)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dāng】考生成【chéng】绩无法满足其所填【tián】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学校按【àn】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lù】满专业;对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者,予以【yǐ】退【tuì】档处理。 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shěng】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háng】专业【yè】(类)平行志愿,考生所【suǒ】填【tián】报的【de】专【zhuān】业(类)志愿须【xū】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yào】求,并执行【háng】考生所【suǒ】在省【shěng】(市)招【zhāo】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关于投档的有【yǒu】关规定。进档【dàng】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háng】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xiào】普通类专业招生【shēng】实行专业组平【píng】行【háng】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zú】该【gāi】专【zhuān】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kǎo】生所【suǒ】在省【shěng】(市)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关于【yú】投档的有关规【guī】定。进档考生按【àn】照“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原【yuán】则录取,专业【yè】志愿之间不设【shè】级差分,考【kǎo】生填报的所【suǒ】有【yǒu】专业志愿都未被【bèi】录取【qǔ】时【shí】,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jiǎn】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tóu】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至【zhì】未录满专业【yè】,对不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jì】者,予【yǔ】以【yǐ】退档处理【lǐ】。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yè】组内进【jìn】行。 (四)如出现某【mǒu】一省份生源【yuán】良好【hǎo】而另【lìng】一省份生源不【bú】足【zú】的情况,温州肯【kěn】恩大学【xué】将对【duì】分省计划【huá】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省份【fèn】的剩余名额调配【pèi】至【zhì】生源充足【zú】的省【shěng】份【fèn】,安排录取【qǔ】。在按文理分科【kē】招生【shēng】的省份,若所分配计【jì】划招收不足,温州肯【kěn】恩大学将会考虑在文理科计划【huá】之间进行名【míng】额调【diào】剂【jì】,安排录【lù】取。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xué】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zhì】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gè】省(市【shì】、自治区【qū】)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huò】降分投档的【de】政策规定。 (六)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七)学【xué】校【xiào】美【měi】术类专业招【zhāo】生【shēng】办法按照【zhào】《温州肯恩大学2022年美术【shù】类专业招生简【jiǎn】章》的规定执行。 (八)学校在【zài】浙江省的“三位一【yī】体”综合【hé】评【píng】价招【zhāo】生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hé】评价招生章程【chéng】》的【de】规定执行【háng】。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类专业学【xué】费每学年【nián】人民币65000元/人,美术类专【zhuān】业【yè】每学年【nián】人民币68000元/人,学生【shēng】选【xuǎn】修课程超出【chū】每学期规定学分【fèn】范围将产【chǎn】生额外费用。教【jiāo】材【cái】、住宿及其它费用另【lìng】行收取。 |
住宿费标准 | 住宿费为每【měi】学年【nián】人民【mín】币3000元/人【rén】(四人间)或7000-9500元/人(双人间)或10500-14500元/人(单人间)。 | |
十四、资助政策 | 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yán】与【yǔ】社会活【huó】动,学校还设【shè】立【lì】了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jù】体【tǐ】评定标【biāo】准及【jí】奖金额度详见学校官网的奖学金【jīn】政策细则。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zhāo】生工作实施“阳【yáng】光工程”,接受学【xué】校纪检【jiǎn】室、考生【shēng】、家长及社会各界的【de】监督。监督电【diàn】话:0577-55870046。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谷老师、吴老师 电话【huà】:0577-86000111 传真【zhēn】:0577-55870099 联系地【dì】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lù】88号【hào】温州【zhōu】肯恩【ēn】大学招【zhāo】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25060 学校网址:www.wku.edu.cn 邮箱:admissions@wku.edu.cn 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 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入校新生同时在温【wēn】州【zhōu】肯【kěn】恩大学和美国肯恩【ēn】大学注册学【xué】籍【jí】。本【běn】科在读期间,学生可自主申请【qǐng】美国肯【kěn】恩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qǐng】成功后可自费前【qián】往【wǎng】美【měi】国【guó】肯恩大学交换学【xué】习1至5个学期(具体【tǐ】详见【jiàn】《温州肯恩大学学生【shēng】赴美国【guó】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xiàng】目实施办法》)。 (二)国际商务专业要求学生大三下学期及【jí】夏季学期前往【wǎng】美国肯恩大学【xué】交换【huàn】(若因不可抗【kàng】力因素导致【zhì】交【jiāo】换项目无【wú】法进行,则以学【xué】校通知为准)。 (三)为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一学【xué】期内,学校【xiào】提供自【zì】主选择【zé】、二次确定【dìng】修读【dú】专业的机会【huì】。具【jù】体详【xiáng】询教务部及各专业所【suǒ】在学院。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guī】定的期限【xiàn】内到【dào】校办【bàn】理【lǐ】入学【xué】手续。因【yīn】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xiàng】学校【xiào】请假。未请假【jiǎ】或【huò】请假逾【yú】期者,视为放弃【qì】入学【xué】资格。新生【shēng】入学后,学校【xiào】在三个【gè】月内【nèi】按照国家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jìn】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yóu】学校区别情况,予以【yǐ】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本章程由温【wēn】州肯恩大学【xué】招生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yǔ】本章程相冲突,以本【běn】章程为准【zhǔn】;本【běn】章【zhāng】程若【ruò】有【yǒu】与国家【jiā】和【hé】上级教育主管部【bù】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de】,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zhǔ】管部【bù】门有关政【zhèng】策为准【zhǔ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