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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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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同时适用于单独【dú】招生录【lù】取【qǔ】):我校根据教育【yù】部和各省(区、市【shì】)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jiāo】育部要【yào】求,坚【jiān】持公平、公【gōng】正、公开【kāi】、择优录取招生原则【zé】,文史理工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yōu】录取;艺【yì】术类【lèi】专业需参加所【suǒ】在【zài】省的全省【shěng】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2.学校招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学校按照各【gè】省(市、区【qū】)教【jiāo】育考试院公布的【de】录【lù】取批次,通过远程【chéng】网上【shàng】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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