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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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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tiáo】  学校遵循【xún】教育部规定的【de】“学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shǒu】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shì】的有关招生录取【qǔ】政策和规定,本着公【gōng】开、公【gōng】平【píng】、公正【zhèng】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èr】十一条 在广东省【shěng】报【bào】考我校本、专科【kē】层【céng】次招生专业【yè】,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pǔ】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选择性考试科【kē】目对【duì】应的3门普通【tōng】高【gāo】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qiú】以广【guǎng】东省当年招生【shēng】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èr】十三条【tiáo】  在【zài】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kǎo】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chá】合格、统考【kǎo】成绩【jì】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fèn】数线,符合【hé】学校提档要【yào】求的情况下,依据考【kǎo】生成绩【jì】、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yōu】录取。

第二十【shí】五条  广东省美术与设计类【lèi】专业分档时,根据【jù】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zhuān】业要求的【de】基础【chǔ】上,实【shí】行 “专业【yè】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shēng】所填报专业志愿顺【shùn】序,按【àn】考生投档总【zǒng】分排位情况从高【gāo】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shí】,按照考生排【pái】位择【zé】优录【lù】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shí】,优【yōu】先录取已【yǐ】修习相关【guān】专【zhuān】业基【jī】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外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shěng】(区【qū】、市)投【tóu】档规则出档后,在考【kǎo】生符【fú】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àn】综合【hé】分(文化成绩*50%+专业【yè】课成绩/专业课总分*文化成绩总【zǒng】分*50%)计算【suàn】,对投出的考生【shēng】档【dàng】案【àn】按“专业志【zhì】愿【yuàn】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fèn】的顺序择优录取。若【ruò】总分相【xiàng】同,术科成【chéng】绩高者优先【xiān】录取。

第二十六条【tiáo】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未被录取【qǔ】时,若服从专业【yè】调剂,按【àn】考生投档总分【fèn】从高到低调剂到【dào】计划有空额【é】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lù】取。考生不【bú】服从【cóng】调剂的【de】,或服从调剂但是不【bú】符【fú】合计划有【yǒu】空额专业相【xiàng】关要求的,作【zuò】退【tuì】档处理。

第【dì】二十七条【tiáo】  学【xué】校公共外【wài】语教学为英语【yǔ】,非英【yīng】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jiā】分【fèn】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gè】省(区、市)有【yǒu】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jiǔ】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shì】点省(区、市【shì】)按【àn】其【qí】高考改【gǎi】革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sān】十【sh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àn】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和《教【jiāo】育部【bù】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yú】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xué】身体检查【chá】取消乙【yǐ】肝【gān】项【xiàng】目检测【cè】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zhī】》(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zhí】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bào】专【zhuān】业要求,且高【gāo】考成绩达到录【lù】取标准,予以【yǐ】正常录取。

学校【xiào】招生【shēng】专业对考生身【shēn】体【tǐ】素质的具体要求详【xiáng】见【jiàn】各省(区、市【shì】)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yù】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制【zhì】定【dìng】的《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教【jiāo】育部【bù】办公厅【tīng】 卫生部办公【gōng】厅关于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gān】项【xiàng】目检测有关【guān】问【wèn】题的通知》为依据,对【duì】新生身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yí】就读已录取专业【yè】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dìng】办理【lǐ】,予以转专业或【huò】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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