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黄河交通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wén】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黄【huáng】河交通学院单招计【jì】划,主要包【bāo】含招生专业、各【gè】专业招【zhāo】生人【rén】数【shù】等信息,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huò】异议,请以【yǐ】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文科类 | 1290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文科类 | 1290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工程造价 | 4405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学校高职单招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文件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hé】规【guī】定,实施“阳【yáng】光工程”,坚持“公开【kāi】程序【xù】、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的原则【zé】,根据考生志愿,按【àn】分数优先的录取【qǔ】方式【shì】依次录取【qǔ】。末位【wèi】学【xué】生成绩相同时,按【àn】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向低排序【xù】。
第十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dì】二十条【tiáo】 单独招生录【lù】取照顾政策加【jiā】分,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zuò】领导小【xiǎo】组审核,按2024年河南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yuàn】照顾加分【fèn】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zhǔ】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yuàn】校技能大赛三等奖【jiǎng】及以【yǐ】上奖【jiǎng】项,或由省级教【jiāo】育行政部门主【zhǔ】办或【huò】联办的省级职业院【yuàn】校技【jì】能大赛【sài】一【yī】等【děng】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yǒu】高级工或【huò】技师资格、获得县【xiàn】级劳【láo】动模范先进个人【rén】以上称【chēng】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二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běn】人在【zài】9-21前填写《河南【nán】省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收技【jì】能【néng】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dēng】记表》,提出免试入学【xué】申【shēn】请。由生源学【xué】校【xiào】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东【dōng】校区19号楼3楼309室)。高校对【duì】考生资格进行【háng】审查和【hé】公示后【hòu】,将【jiāng】公示【shì】后的【de】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收技能拔尖人才【cái】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shēn】份证复印件、技能【néng】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于9-21至9-21报省教育厅职【zhí】业教育与【yǔ】成人教育【yù】处备案。
第【dì】二十三【sān】条 考生成绩及拟【nǐ】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shì】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xiào】于9-21前将名单【dān】报【bào】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办理录【lù】取【qǔ】手续,按照《国家【jiā】邮政局办【bàn】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jìn】一步【bù】加强高校录取通知【zhī】书寄递工作【zuò】的通【tōng】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tōng】知书。
第二十四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它类【lèi】型的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未【wèi】被录取的考【kǎo】生,可参加高考【kǎo】等其他类【lèi】型的【de】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