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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6:48:25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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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3.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江苏省:录【lù】取采用【yòng】“分【fèn】数优先,遵循志愿【yuàn】”的原则,按投档成绩【jì】从高分到低【dī】分顺【shùn】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shù】学两科【kē】之和、语【yǔ】文或数学单【dān】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xuǎn】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dào】低【dī】排序【xù】录取。

江苏省外:录取【qǔ】采用“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低分顺序录【lù】取。投档【dàng】成绩相【xiàng】同时,优【yōu】先使用生源所【suǒ】在省份辅助排序成绩排【pái】序,如无辅助排序成绩或辅助排序成绩【jì】相同【tóng】,依次【cì】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shù】学单科最【zuì】高成绩、外语单【dān】科【kē】成【chéng】绩【jì】由高到低排序【xù】录取【qǔ】。

4、艺术类、体育类录取办法

江苏省艺术类、体育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lù】取采用【yòng】“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yuàn】”原则,按【àn】投档成绩由高【gāo】分【fèn】到低【dī】分顺序录取。如进档艺术【shù】类、体【tǐ】育类考生投档成绩【jì】相同,依次按相应省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shù】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xué】单科最高成绩、外【wài】语单科成绩由高【gāo】到【dào】低排【pái】序录取。

江【jiāng】苏省外艺术类、体育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fèn】均达到生源所【suǒ】在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xiàn】的考生,根据其所在【zài】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公布的投档成【chéng】绩,采用【yòng】“分数优先【xiān】、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jì】由高【gāo】分到低分顺序录取【qǔ】。如【rú】进档艺术类、体育类考生【shēng】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àn】相应省专业【yè】统考成绩【jì】、语文数学两【liǎng】科【kē】之和、语文【wén】或数学单科最高【gāo】成绩【jì】、外语【yǔ】单科成绩由高到低【dī】排序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考【kǎo】生兼【jiān】报普【pǔ】通【tōng】类考生录【lù】取办法按照普通类录取【qǔ】办法执行。

5.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hé】会颁【bā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dìng】执【zhí】行,师范类专【zhuān】业要求参照《江苏省【shěng】教师资格认【rèn】定【dìng】体检标【biāo】准及操作规程》,色弱【ruò】、色盲【máng】不【bú】予录取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色【sè】盲【máng】不予录取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其它【tā】未尽【jìn】事【shì】宜,按照国【guó】家、省有关招【zhāo】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及其他

新生【shēng】入校后,学【xué】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rù】学资【zī】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zhě】,学【xué】校将视不【bú】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qǔ】消入学资格【gé】。凡发【fā】现弄虚【xū】作假【jiǎ】者,一律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

学校及二级学院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第十三条  学历文凭

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颁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学校按照【zhào】江苏省物价局、江【jiāng】苏省财政厅【tīng】苏价费〔2014〕136号【hào】文件规【guī】定【dìng】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等费用。

学校按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收取住宿费:

南通校区9-21号楼650元/生·学年苏价费[2002]369号
如皋校区700-1100元/生·学年苏价费[2002]369号
南通校区9-21号楼、新校区公寓楼1200元/生·学年苏价费[2002]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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