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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9:54:49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广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西医药大学【xué】录取规则【zé】,主要包含【hán】投档比例、专【zhuān】业分配、调剂规【guī】则、身体要求【qiú】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xiáng】细内容,供大家参【cān】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wéi】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zhí】行【háng】教育部规定【dìng】的“学【xué】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的录取【qǔ】体【tǐ】制,在【zài】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xià】进行。

第十一条【tiáo】  招生【shēng】计划、录取结【jié】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教育主管部门【mén】统一向考生公【gōng】布。

第十二条  学【xué】校根据【jù】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的规定【dìng】确定投档比例【lì】。

第十三条  学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tóu】档总分相【xiàng】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确定的【de】同分排序【xù】规则进行录取。如果生【shēng】源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未【wèi】作要求,首先比较生源省【shěng】份考生的【de】高考位次【cì】,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qǔ】;无【wú】高考位次【cì】的,则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jì】”先后顺序按【àn】成【chéng】绩高低进行排序【xù】择【zé】优【yōu】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所【suǒ】有专业志愿都无【wú】法满足时【shí】,若【ruò】服从专业调剂,则【zé】在全部【bù】有专【zhuān】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suǒ】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按从【cóng】高【gāo】分到低【dī】分排序【xù】调剂到【dào】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bú】服从调剂的,作退【tuì】档处理【lǐ】。

第十五条  各批次首次投档录取结【jié】束后【hòu】,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chéng】计划,在征【zhēng】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hòu】,学校【xiào】向社【shè】会【huì】公布未完成【chéng】招生【shēng】计划【huá】的【de】专业和缺额,进【jìn】行“征集志愿”录取。若【ruò】生【shēng】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shèng】余的招生计划调【diào】配至生源充足的省【shěng】市安排录取。

第【dì】十六条  学校不接受【shòu】因考生个人原因【yīn】提出的退档【dàng】申【shēn】请。

第十【shí】七条  学校【xiào】特殊类型招生【shēng】录取【qǔ】办法,按【àn】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dìng】及学校制定【dìng】的具体招生办【bàn】法【fǎ】执行。学【xué】校具有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zhí】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资格。

第十八条  实施【shī】高考综合改【gǎi】革【gé】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zú】该专业选考【kǎo】科目要求。学【xué】校录取时按相应地区教育主管【guǎn】部门公布的【de】方【fāng】案及有【yǒu】关办法【fǎ】执行。

第十九【jiǔ】条【tiáo】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yǔ】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guǎn】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cè】规定,并在分配专【zhuān】业时计【jì】入总【zǒng】分【fèn】。

第二十条  学【xué】校严格执【zhí】行教【jiāo】育部颁发【fā】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jiàn】》(教学〔2003〕3号)及有关【guān】规定,报考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考生,须符合【hé】医药卫生相【xiàng】关【guān】专【zhuān】业的体检要【yào】求【qiú】。同【tóng】时从人才培【péi】养、就业岗位要求的【de】特殊【shū】性考虑,对报考学【xué】校部分专业考生的身体状【zhuàng】况提出以【yǐ】下【xià】要【yào】求:

(一)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学校医学类专业。

(二【èr】)肢体残【cán】疾【jí】、行动不便以及面部【bù】有明显【xiǎn】缺陷【xiàn】者不宜就读学校医学类专业【yè】。

(三)建议报【bào】考护理学及护理(高职)专业的考【kǎo】生:女生身高【gāo】达到155cm(含)以上【shàng】、男【nán】生身高达到165cm(含【hán】)以上。

(四【sì】)建议报【bào】考【kǎo】中医骨伤【shāng】科学专【zhuān】业【yè】的考生:女生身高达【dá】到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达到160cm(含)以上。体弱无力及晕血者慎【shèn】报。

新生入校后,学校【xiào】将在三个月内【nèi】进行【háng】新【xīn】生入【rù】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zhě】,根据国家相关【guān】规【guī】定处理,凡【fán】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lǜ】取【qǔ】消其入学资格【gé】。

第二十一条  中医学(农【nóng】村订单定【dìng】向【xiàng】医【yī】学生免费培【péi】养项【xiàng】目)专业只【zhī】在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学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并与定向服【fú】务地的县【xiàn】(市、区)卫生健康行【háng】政【zhèng】部门及人力【lì】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mén】签署定向就业协议【yì】,经学校审核无误后【hòu】方可【kě】获得录取通知书【shū】。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阶段学制为1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且需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60个老、少【shǎo】、边【biān】、山、穷县(市【shì】、区)的少数民族,可享受【shòu】免除【chú】读预科一年【nián】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预科生录【lù】取【qǔ】规【guī】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yuàn】公布的录取规【guī】则为【wéi】准【zhǔn】。被【bèi】录取的预科【kē】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xí】一年,学习期满【mǎn】,考核【hé】合格者将按【àn】照【zhào】学校相关规定录取到学校除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yī】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yǎng】项目)外的【de】相关本科【kē】专业学习【xí】(预【yù】科学生申【shēn】报直【zhí】升【shēng】的专业【yè】须符合学校高考录【lù】取各专业规定的相应【yīng】选考科目)。

第【dì】二十三条  学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面向广西招生【shēng】,录取【qǔ】规则以【yǐ】广西招生【shēng】考试院公布的录【lù】取【qǔ】规【guī】则【zé】为准。

第二【èr】十四条  学【xué】校部分专业面向广【guǎng】西少数民族考生【shēng】招收【shōu】民族班,民族班录取规则以【yǐ】广西【xī】招生考试院【yuàn】公布的录取规则【zé】为准,与【yǔ】普通本科专业执【zhí】行相【xiàng】同培养形式。

第二十【shí】五条  学校仅【jǐn】以英【yīng】语作【zuò】为外语教学语种,非英语语种【zhǒng】考生【shēng】慎报。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学【xué】校高职(专科)仅【jǐn】面向广西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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