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24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gèng】新:2024-9-21 20:38:04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de】是【shì】2024中山【shān】火炬职业技【jì】术学院录取规则【zé】,主要包【bāo】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gòng】大家参【cān】考,如【rú】有变动【dòng】,以学校最新公布的【de】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dì】十七条 学校遵循【xún】教【jiāo】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jiāo】育部、省(区【qū】、市)招【zhāo】生办公室【shì】的有关招生录取【qǔ】政【zhèng】策和规定,本着公【gōng】开【kāi】、公【gōng】平、公【gōng】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shēng】委员会按【àn】照普通类(历【lì】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měi】术【shù】类)分【fèn】别划定的录取控【kòng】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shěng】报【bào】考本专科层次【cì】院校及专业,计【jì】入【rù】高考总成绩【jì】的【de】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yīng】的【de】3门普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科目须【xū】合格【gé】。具体【tǐ】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sī】想政治品德【dé】考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jì】达到【dào】同批【pī】录取【qǔ】最低分数线,符【fú】合【hé】学校【xiào】提档要求【qiú】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zhì】愿,以及【jí】学校【xiào】录取【qǔ】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èr】十二条 普【pǔ】通【tōng】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fèn】档【dàng】时,根据各省(区【qū】、市)投档【dàng】规则出档后,实行【háng】“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jù】考生投档总分排【pái】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xiān】安排排位高【gāo】的考【kǎo】生的【de】第一专业志【zhì】愿,若该专业额满【mǎn】,再【zài】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yè】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yǐ】修习相关【guān】专业基础知【zhī】识(模块)的考【kǎo】生。

第二十三条 艺体【tǐ】类统【tǒng】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dàng】规【guī】则出档后【hòu】,在考生符【fú】合专业要求【qiú】的基【jī】础【chǔ】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qǔ】投档【dàng】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qǔ】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xiàng】同时,按照【zhào】考生【shēng】排位择优录【lù】取。当考生排【pái】位相同时,优先【xiān】录取修习【xí】相关【guān】专【zhuān】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kǎo】生【shēng】。

第二十四【sì】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wèi】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zǒng】分从高【gāo】到低【dī】调剂到【dào】同【tóng】一【yī】院校专【zhuān】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fú】合相关【guān】专业要求【qiú】的专业录取;考生不【bú】服从【cóng】调剂的,作【zuò】退档处理【lǐ】。

第【d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xué】为英【yīng】语【yǔ】,非英语【yǔ】语种考生需慎重报【bào】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fèn】或照顾录【lù】取政策【cè】,按【àn】各省(区【qū】、市)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