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珠海艺术职业【yè】学院录取规则【zé】,主要包【bāo】含投档比例、专业【yè】分配、调剂规则、身【shēn】体要求等【děng】信息【xī】,以下是详细内容【róng】,供大家参【cān】考,如有【yǒu】变动,以学校最【zuì】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tiáo】 学校遵【zūn】循教育【yù】部规定的【de】“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gé】遵守教育【yù】部、省(区、市【shì】)招生办公【gōng】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zhèng】策和规【guī】定【dìng】,本着【zhe】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zé】,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shí】八条 在省(区【qū】、市)招【zhāo】生委员【yuán】会按照普【pǔ】通类(历【lì】史类、物理类),艺体【tǐ】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shěng】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jí】专【zhuān】业,计入高【gāo】考【kǎo】总成绩的3门【mén】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kē】目对【duì】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qiú】以广东【dōng】省当年【nián】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èr】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zhì】品【pǐn】德考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jiǎn】查合格、统考成绩达【dá】到同【tóng】批录取最低【dī】分数线,符合学校提【tí】档要求的【de】情【qíng】况下【xià】,依【yī】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zé】择优录取【qǔ】。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lǐ】类)专【zhuān】业分【fèn】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tóu】档规则出档后,实行【háng】“专业志愿优先”原【yuán】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àn】考生投档【dàng】总分排位情【qíng】况从高到低排【pái】序【xù】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pái】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xí】相关专【zhuān】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zhuān】业分【fèn】档【dàng】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kǎo】生符合【hé】专【zhuān】业要【yào】求的基础上,实【shí】行“专【zhuān】业志【zhì】愿优先【xiān】”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zhì】愿顺序【xù】,按考生投档总【zǒng】分排【pái】位情况从【cóng】高到低录取。考生【shēng】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kǎo】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shí】,优先【xiān】录取修习【xí】相关专业基础【chǔ】知识(模块【kuài】)的考【kǎo】生。
第二十四【sì】条【tiáo】 考生所【suǒ】填报的【de】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qǔ】时,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zǒng】分【fèn】从【cóng】高到低调【diào】剂到【dào】同一院【yuàn】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qiě】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de】,作【zuò】退档【dàng】处【chù】理。
第二十五条 学【xué】校公共外语【yǔ】教学【xué】为【wéi】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èr】十六条 有关加分【fèn】或【huò】照顾录取政策,按各【gè】省(区、市)有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二十【shí】七【qī】条 非广东省考生【shēng】在填报我校志愿时【shí】,按照所在省【shěng】份教育考【kǎo】试院规定执行,我校将按照【zhào】所在省份要求报送【sòng】录取【qǔ】规则,请考生以所在省【shěng】份通知要求进行填【tián】报【b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