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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培正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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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培正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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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六【liù】条【tiáo】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guī】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dū】”的录【lù】取体制,严格【gé】遵守【shǒu】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shì】的有关招生【shēng】录取政策和规定【dìng】,本【běn】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shēng】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按广东省【shěng】招【zhāo】生委员会对普通类(历【lì】史类、物理【lǐ】类)、美【měi】术与【yǔ】设计类分别【bié】划【huá】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shí】八【bā】条【tiáo】  在广东【dōng】省报【bào】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kǎo】总成【chéng】绩的3门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kǎo】试科【kē】目对应的3门【mén】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jù】体要求以广东【dōng】省当年招【zhāo】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其它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shì】)学业水平考试要求【qiú】按【àn】各省级【jí】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公布的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de】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学【xué】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公布的平行【háng】志愿(或顺序志愿)投【tóu】档规【guī】则及生【shēng】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diào】档【dàng】比例。

第二十条【tiáo】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和身体健康【kāng】状况检【jiǎn】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tóng】批录【lù】取最低【dī】分数线,符合学校【xiào】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yī】据【jù】考生成绩、专业志【zhì】愿,以【yǐ】及学校录取【qǔ】原则【z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tōng】类【lèi】、美术与设计类【lèi】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投【tóu】档规则【zé】出【chū】档后,实【shí】行“专业志愿【yuàn】优先”原则【zé】,根据考生【shēng】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shēng】投档总分【fèn】排【pái】位情况从高到【dào】低【dī】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zǒng】分排位相同时,优先【xiān】录【lù】取已修习相【xiàng】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wú】排位或排【pái】位【wèi】分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国际经济【jì】与【yǔ】贸易【yì】(国际商务方向)专【zhuān】业为【wéi】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只【zhī】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合作【zuò】国家为英语语种【zhǒng】国家,只招【zhāo】高考【kǎo】外语单【dān】科成绩90分以上【shàng】(含90分)的考生,非英语语【yǔ】种考生需慎重报考。具【jù】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dì】二十【shí】三条【tiáo】  考生所【suǒ】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lù】取时,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按【àn】考生投【tóu】档总分排【pái】位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zǔ】(投档单位【wèi】)内计划有空【kōng】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shēng】不服从调剂的,作【zuò】退档处【chù】理【lǐ】。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xué】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chóng】报考【kǎo】。在【zài】广东省【shěng】,英语、商务【wù】英语、翻译【yì】专业只招高考【kǎo】英语【yǔ】单科【kē】成绩【jì】95分以上(含95分)的考【kǎo】生;学前教育专业培【péi】养英语学前教【jiāo】育人才,只招【zhāo】高考外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含【hán】90分)的考【kǎo】生,非英语语种【zhǒng】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shí】五【wǔ】条【tiáo】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湖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浙江山东重庆黑龙江海南等【děng】新高【gāo】考改革省(自【zì】治区、直辖市)的选科【kē】要求【qiú】按照所属省【shěng】(自治区、直辖【xiá】市)公布的选科【kē】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属【shǔ】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公【gōng】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