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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韩山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1:28:12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韩山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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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xué】校遵循教育【yù】部规定的“学校负【fù】责、招办监【jiān】督”的录取体制【zhì】,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shěng】(区、市)招【zhāo】生办公室的有关招【zhāo】生录取政策和规【guī】定【dìng】,本着公开、公平、公【gōng】正的原则,以【yǐ】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èr】条 在相关【guān】省【shěng】(区、市)招【zhāo】生委员会【huì】按照【zhào】普通【tōng】类(历史类【lèi】/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hán】音乐类、美【měi】术与设计类、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zhuān】业,计入高【gāo】考【kǎo】总成【chéng】绩的【de】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xuǎn】择性考试科目对应【yīng】的【de】3门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kē】目须合格。具【jù】体以广东【dōng】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收【shōu】高水平运动队【duì】,依【yī】据教育部【bù】和有关招生省(区【qū】、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有学业【yè】水平考【kǎo】试等【děng】级【jí】要【yào】求的【de】省份和高水平运【yùn】动队考生学【xué】业水平等级要求按照有关省【shěng】份(区、市)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六条 在思想【xiǎng】政治【zhì】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shù】线,符合学校【xiào】提档要求【qiú】的情况下【xià】,依【yī】据考生成绩【jì】、考生专业志愿,以及学【xué】校录取原【yuán】则【zé】择优录【lù】取【qǔ】。

第二十七【qī】条 普通类(历史类【lèi】/文科【kē】类、物理类/理科类【lèi】)专业【yè】分档时,根据各省(区【qū】、市)投档规则【zé】出档后,实行“分【fèn】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wèi】情况从【cóng】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ān】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dì】一专业志愿,若【ruò】该专业额【é】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yè】志愿【yuàn】。考生投【tóu】档总【zǒng】分【fèn】排【pái】位【wèi】相同时,优先录【lù】取已【yǐ】修习【xí】相【xiàng】关【guān】专业基础知识(模【mó】块)的考生。

在无排【pái】位【wèi】或排位分【fèn】的【de】省(区、市),投档总分【fèn】相同的情况下,按【àn】该省【shěng】(区、市)有关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八条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承认相关省(区、市)术科统考成绩。

面【miàn】向【xiàng】广东省【shěng】招生的体育类及艺【yì】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lèi】及艺术类【lèi】统考专业【yè】分档【dàng】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zài】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fèn】数优先”的原【yuán】则,优先录取投【tóu】档总分【fèn】排位在前的【de】考生【shēng】,再录取投【tóu】档总【zǒng】分排位【wèi】在后的考生。考【kǎo】生投档总分相同【tóng】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yōu】录取。当考生排【pái】位相同时,优先【xiān】录取修【xiū】习相关【guān】专业基础知识(模【mó】块【kuài】)的考生【shēng】。

面向广东省以【yǐ】外其他省份招生【shēng】的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术科【kē】统考成绩双【shuāng】上线的基础上,实【shí】行【háng】“分数优【yōu】先”的原【yuán】则,优先录取术【shù】科统考成绩【jì】排【pái】位【wèi】在前的考生,再录取【qǔ】术科统考【kǎo】成【chéng】绩排位【wèi】在后的考【kǎo】生。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排位相同时,优【yōu】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排位靠前【qián】的考【kǎo】生。

第二十九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qū】普通类专业录【lù】取原则单【dān】列,实行“招【zhāo】生计划1:1范围内按【àn】专业【yè】志愿排【pái】队录取”的原则。

第三十条 学校【xiào】公费定【dìng】向培【péi】养粤【yuè】东粤西【xī】粤北地区【qū】中小【xiǎo】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kǎo】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cóng】高到低排【pái】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gāo】的考【kǎo】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gāi】专业额满,再【zài】逐一查【chá】看【kàn】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shēng】投【tóu】档【dàng】总分【fèn】排位相同时,优【yōu】先录取【qǔ】已修习相关专业基【jī】础知识(模【mó】块)的考生。

第三【sān】十一【yī】条 学【xué】校学前教育(与韩【hán】国光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xué】)为中外合【hé】作【zuò】办学【xué】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shēng】,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yuán】不均衡,进【jìn】行组【zǔ】内专业间【jiān】计【jì】划调整,录【lù】取有关考生。入【rù】学后,不得转【zhuǎn】到其他专业(含本专业其他招【zhāo】生类【lèi】型)。

第三十二【èr】条【tiáo】 考生所【suǒ】填报的【de】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lù】取时,若服【fú】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按考生【shēng】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yǒu】空额且符合相【xiàng】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shēng】不服从调剂的,或【huò】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hé】计【jì】划有空额专业相关【guān】要求的,作退档【dàng】处【chù】理。

第三【sān】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yǔ】和专业英语教学【xué】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bào】考【kǎo】。

第【dì】三【sān】十四条 有关【guān】加分或照【zhào】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fèn】执行各省【shěng】(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zhí】适用于【yú】投【tóu】档及专业分【fèn】档。符合国家和【hé】省(区、市)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jiàn】考生,学校在同等【děng】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yè】水平成绩【jì】的要求,按各省(区、市【shì】)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在高考【kǎo】改革省(区、市)按【àn】高【gāo】考改革【gé】录取【qǔ】相关【guān】政策执【zhí】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mǎn】足该专业选考科目【m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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