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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1:40:44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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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可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单考单招并通过面试(谈)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并达到分数线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jì】划按照黑龙江省【shěng】教育厅核准【zhǔn】的分省分专业【yè】招生计划执行【háng】。具体招生专【zhuān】业和招【zhāo】生人数【shù】,以生源所在【zài】省【shěng】级招【zhāo】生管理【lǐ】部【bù】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hēi】龙【lóng】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指【zhǐ】导下,招【zhāo】生办公室【shì】统一组织下【xià】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dìng】的“学【xué】院【yuàn】负责、招办监督”的录【lù】取【qǔ】体制。

第【dì】十二【èr】条  符【fú】合国家高考报名【míng】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gēn】据【jù】我校各专业培训对考生【shēng】身【shēn】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校【xiào】录取原【yuán】则和【hé】招生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tiáo】  在【zài】高考成【chéng】绩达【dá】到同批【pī】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shù】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生所报【bào】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届时根据本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专【zhuān】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cì】同一志【zhì】愿报考我校并【bìng】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shēng】中,按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fèn】,调剂到未录【lù】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tǐ】及【jí】其他相关要【yào】求的专业【yè】。

第【dì】十五条【tiáo】  符合规定的加【jiā】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shēng】,在高考文化课【kè】成【chéng】绩与其他考生【shēng】同【tóng】等条件下优先录取【qǔ】。

第【dì】十六条【tiáo】  同【tóng】分末段按照“分数优先”的【de】原则【zé】,以专业志愿【yuàn】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高考文化【huà】课成绩相同时,物理选科考生【shēng】按照数学【xué】、外语、物理【lǐ】、语文【wén】单【dān】科成绩顺序【xù】择优录取,理工类考【kǎo】生按【àn】照数【shù】学、外语【yǔ】、理科【kē】综合、语文【wén】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历史选课考生按【àn】语文、外语、历史、数学单【dān】科成绩顺【shùn】序择优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wén】科综合、数【shù】学单【dān】科【kē】成绩顺序择优【yōu】录【lù】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shí】七条【tiáo】 对实施【shī】“3+1+2”模式高【gāo】考改革省份【fèn】各专业我校投档要求为物【wù】理、历【lì】史【shǐ】均可,不提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