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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吉林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gèng】新:2024-9-21 22:50:00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吉林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吉林财经大学录取【qǔ】规则,主要包【bāo】含投档比例【lì】、专业分配、调剂【jì】规则、身体要求【qiú】等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供【gòng】大家参考,如有【yǒu】变【biàn】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学校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zhǒng】为英【yīng】语的【de】考生,日语、朝【cháo】鲜语专业学生入学后按零起点【diǎn】培养。中外合【hé】作办学【xué】各【gè】专业部分课程全【quán】英文【wén】授【shòu】课,要求学生具有【yǒu】良好的【de】英语【yǔ】基础【chǔ】,宜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国际【jì】税【shuì】收【shōu】、国际【jì】经济与贸易、国际商【shāng】务、跨境电子商【shāng】务、信息管理与信息【xī】系统、经【jīng】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统计学、会【huì】计学、审计学、资产评估、电子【z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管【guǎn】理与应用【yòng】、工商管理、市【shì】场营销、金融科技、金融工程等【děng】专业的主干课【kè】及公【gōng】共外语用英语授【shòu】课,宜外语【yǔ】语种为英【yīng】语考生报【bào】考【kǎo】,其他语种考生【shēng】不建议报【bào】考。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chéng】只开【kāi】设英【yīng】语、俄语【yǔ】、日语三个【gè】语种,其他语种考生请【qǐng】慎重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yù】部、国【guó】家【ji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guàn】彻实施【shī】高校招生“阳光工【gōng】程【chéng】”,遵【zūn】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dé】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zé】。

2.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qū】、市)提档比例一【yī】般控制【zhì】在招【zhāo】生计【jì】划数的120%以内【nèi】。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shì】),提档【dàng】比【bǐ】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如生源省【shěng】份投档比【bǐ】例【lì】有特【tè】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3.对【duì】于实行【háng】顺序【xù】志愿录取【qǔ】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lù】取【qǔ】第【d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yī】院【yuàn】校【xiào】志愿生【shēng】源不足【zú】时,未录满的招生【shēng】计划可以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de】省(区、市),按照该【gāi】省(区、市【shì】)政策录【lù】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fèn】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gè】省(区、市)在【zài】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chǔ】上加【jiā】分【fèn】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qǔ】和【hé】安排专业【yè】的成绩依据【jù】。

5.学校对进【jìn】档【dàng】考生的专【zhuān】业安排实行【háng】“分数优先”的【de】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由【yóu】高到低的顺【shùn】序确定录【lù】取专业,各【gè】专业之间不设【shè】级差。对于有单独规定的省(区、市),按照其规定的【de】录取规则执行。所有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diào】剂,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dī】调【diào】剂到【dào】招生计【jì】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未录【lù】满专【zhuān】业录取要【yào】求【qiú】的专业,直至录【lù】取额满为止【zhǐ】。所有专业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又【yòu】不服从【cóng】调剂【jì】或【huò】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mǎn】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chù】理。

6.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xuǎn】考【kǎo】科【kē】目要求【qiú】以【yǐ】各省(区、市)招【zhāo】生机构公【gōng】布的信【xìn】息为【wéi】准。学校执行各省(区、市)2024年发布的投档录取规则。

7.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1:1范【fàn】围【wéi】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对高考【kǎo】投档【dàng】成绩【jì】及报考专【zhuān】业顺【shùn】序相【xiàng】同的考生,执【zhí】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zhèng】策,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相【xiàng】关科目分数高的【de】考生。

9.学校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只【zhī】录取有【yǒu】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所报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已【yǐ】录满【mǎn】,但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将被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de】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专【zhuān】业。如不服【fú】从专业调剂【jì】,做退【tuì】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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