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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5:07:11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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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透明的原则,德【dé】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zé】优【yōu】录取【qǔ】。

第【d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的生【shēng】源情况确定调【diào】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确定。

第【dì】十三条【tiáo】 专业调【diào】配原则【zé】: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jì】从高到低,对每位考【kǎo】生【shēng】的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zé】进行调配。当【dāng】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qǔ】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dào】未【wèi】录【lù】满的【de】专业;对不服从【cóng】专【zhuān】业【yè】调剂【jì】的考生,予【yǔ】以退档处理。所【suǒ】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dī】于【yú】其他考生(其【qí】他考生指有专【zhuān】业志愿的考生)。

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同【tóng】分排【pái】序规则按照各省【shěng】(自治区【qū】、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如仍相同【tóng】,则参考高中【zhōng】学生综合素质【zhì】评价进行【háng】择优录取。无【wú】同分排序规【guī】则的批【pī】次参【cān】照所在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学院在内蒙古按照【zhào】“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àn】专业志愿【yuàn】排队录取【qǔ】”的【de】规则【zé】进行录取。

实施高考综合改【gǎi】革的相关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shì】),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hé】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jí】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学院以【yǐ】英语作【zuò】为公共基【jī】础【chǔ】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zhuān】业【yè】只招收高【gāo】考外语语种为英【yīng】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xiàn】考生【shēng】外语语种。

第十【shí】五条【tiáo】 学院认【rèn】可并执行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mén】制定【dìng】的有关加分政策的规【guī】定。

第十六【liù】条 在录取过程【chéng】中,如果报考各专业人【rén】数不平衡,经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de】批准,学院可以【yǐ】对各专【zhuān】业【yè】之间的招生计划做【zuò】出适当的【de】调整【zhěng】。

第十七条 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须合格。

第十【shí】八条 考生身【shēn】体健康状况【kuàng】按教育【yù】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gōng】作【zuò】指【zhǐ】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gōng】厅《关于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学生【shēng】入学身【shēn】体检查取消乙肝【gān】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de】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xué】后【hòu】须【xū】进行部分【fèn】体检项目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录【lù】取条件或在招生【shēng】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xíng】的考生,将根据情【qíng】况【kuàng】予以处理,直至【zhì】取消其入学资格【gé】。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

学院确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艺术【shù】类【lèi】专业统【tǒng】考成绩,考生文化成【chéng】绩与专业统考成【chéng】绩均【jun1】达到各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xiàn】,执【zhí】行【háng】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guī】则和投档原则。

同分排【pái】序【xù】规则按【àn】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què】定【dìng】的同分排序【xù】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

学院确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tǐ】育类专业统考成绩,考【kǎo】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dào】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xiàng】应【yīng】的体【tǐ】育本【běn】科线【xiàn】,以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规定【dìng】的投档原则为准【zhǔn】。录【lù】取【qǔ】时按【àn】照【zhào】考【kǎo】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qǔ】。投档成绩相同【tóng】时,则【zé】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含【hán】照顾分)、语文、数【shù】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

对体育类专业有专门规定的省份,则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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