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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辽职业学院单招实施方案

更新:2024-9-21 22:23:31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2024年通辽职业学院单招实施方案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通辽【liáo】职【zhí】业学院单招实施方案【àn】,主【zhǔ】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通辽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通辽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qū】人民政府批准【zhǔn】、国家教【jiāo】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pǔ】通高等院校【xiào】。学【xué】院根【gēn】据《内蒙古自治区教【jiāo】育厅【tīng】关于做【zuò】好2024年【nián】高等职业院校单独【dú】考试招生工【gōng】作的知》(内教学函〔2024〕3号)要求,特【tè】制【zhì】定【dìng】此方案。

一、实施原则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gé】执行招生“阳光工程【chéng】”,实行招考分离【lí】,加强纪检【jiǎn】监【jiān】察力【lì】度【dù】。坚持【chí】“公开、公平、公【gōng】正、综【zōng】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和程序规【guī】范、自我约束、社会监【jiān】督的【de】原则。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yuàn】单独招生工【gōng】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zì】治区招【zhāo】生考试【shì】中心的指导和监【jiān】督。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为【wéi】组长的单【dān】独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xiǎo】组,全面【miàn】领导【dǎo】、组【zǔ】织协【xié】调【diào】单独【dú】招生工作(见【jiàn】附件)。凡属单独招生【shēng】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jué】定。

(三)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学院招生办具体负责落实单独招生工作。

三、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正式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参加【jiā】2024年内【nèi】蒙古自治区普【pǔ】通高考报名并且【qiě】技【jì】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xué】校考【kǎo】生【shēng】,且符合以【yǐ】下条件之一【yī】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rù】学:

1.获【huò】教育【yù】部主办或联办【bàn】的【de】全国职业学【xué】院技能大赛三【sān】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zhōng】等职业学校应届【jiè】毕业生

2.获自【zì】治【zhì】区教【jiāo】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qū】职业学【xué】院技能大赛【sài】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yè】学【xué】校应届毕业生。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jiè】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gǎng】且【qiě】具有高级工或【huò】技师资格、获【huò】得县级【jí】及其县级以上【shàng】人民政【zhèng】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hào】的【de】。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hé】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yuàn】单独招生【shēng】领导【dǎo】小组审核通【tōng】过后【hòu】,可免试入学。

四、网上填报志愿方法及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请考生于9-21-8日登【dēng】录【lù】“内【nèi】蒙古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信息网【wǎng】”(https://www.nm.zsks.cn/)填报我院的单招志愿。在第一【yī】次【cì】单独招生录取结束后,如还有【yǒu】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9-21-10日登【dēng】录“内蒙古【gǔ】招生考试【shì】信【xìn】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bào】我院【yuàn】的二次单招志愿【yuàn】(二次单招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shēng】只可【kě】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hé】3个专业志【zhì】愿,同时要选择是【shì】否服从普【pǔ】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fèi】专业(学费标准每年高于1万元的)调剂。

五、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和资格确认

1.考生请于9-21-11日登【dēng】录【lù】我【wǒ】院招生网【wǎng】(http://zsw.tlzyxy.com)打【dǎ】印《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诚信考【kǎo】试承诺”、并扫码缴费,缴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2.考生须按《单独招【zhāo】生考【kǎo】试准【zhǔn】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考生【shēng】考试时须携【xié】带《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zhèng】原件、“诚【chéng】信考【kǎo】试承诺【nuò】书”、缴费凭【píng】证【zhèng】。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报考高职对口招生【shēng】各类别考生考试方式【shì】为【wéi】“文化素质+职【zhí】业技能”,文科、理科等其他类别考【kǎo】生考【kǎo】试方【fāng】式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

1. 普通高中文科、理科等其他类别毕业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远程视频形式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9-21

测试形式【shì】:测试考官通过钉钉与考生视频连线,考试开始前考生面对摄【shè】像头【tóu】展示本人身份证、《单独招生【shēng】考试准考证》、本人【rén】面【miàn】部,进行【háng】身份核实,并【bìng】现场签订“诚信考【kǎo】试【shì】承【chéng】诺【nuò】书”。考试期间【jiān】需保持【chí】周围【wéi】环境安静【jìng】,不得有无关人员走【zǒu】动和其他【tā】声【shēng】响。

测试内容:个人【rén】基本情况介【jiè】绍【shào】20分、整体【tǐ】形象10分【fèn】、职业规划及认识30分【fèn】,专业素质考察140分。总计【jì】200分。

文化素质考试:机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

机试内容:语、数、英、文综或理综各50分,总计2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各类别毕业考生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机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

机试【shì】内容【róng】:语、数【shù】、英各占60分,专业技能课220分,总计400分【fèn】。

3.机试时间:9-21--16日

机试地点:通辽【liáo】职业【yè】学院信息技【jì】术楼、内蒙古鸿德【dé】文理学院、赤峰第一【yī】职业中等【děng】专【zhuān】业【yè】学校【xiào】、兴安盟、呼【hū】伦贝尔【ěr】(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考生分【fèn】布及特殊情【qíng】况,学院可能适当调整考试【shì】时间和【hé】地点,调【diào】整【zhěng】内容【róng】将在考前通过学院【yuàn】招生【shēng】网公布。

六、成绩评定

总成绩=文【wén】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shì】成绩,总【zǒng】计400分【fèn】。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kāi】、公【gōng】平、公正【zhèng】的原则,采取“专业【yè】志【zhì】愿清”录取规则。当考生成绩【jì】相同时,文科和蒙授文科【kē】考生依次按【àn】语【yǔ】文、数学、文科【kē】综合、外语,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数学、语文【wén】、外语,中职对口【kǒu】升【shēng】学考生依次按专业【yè】综合、数学、语文、外【wài】语等成绩【jì】高者优【yōu】先录取。

2.被我院开除、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

3.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dān】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gōng】示,公示【shì】结束如无异议,学院【yuàn】将录取考【kǎo】生名【míng】单上【shàng】传自治区【qū】教育【yù】招生考【kǎo】试中心【xīn】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退役军【jun1】人、下岗职工、农【nóng】民工、高【gāo】素质农【nóng】民等录取的学生与其他单招录取【qǔ】学生【shēng】一【yī】并组织教学。

3.新生入学后【hòu】,我校【xiào】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lù】取【qǔ】新生【shēng】入学【xué】资格复查和【hé】成绩复测。对于复测【cè】不合【hé】格、入学【xué】前后两次测试成【chéng】绩差异显著的考生【shēng】,要组织专门调【diào】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qǔ】、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qíng】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lù】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cè】,并通【tōng】报【bào】考【kǎo】生所在省级招【zhāo】生考试机构倒查追【zhuī】责。

八、待遇

通过我【wǒ】院单独【dú】招【zhāo】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其【qí】待遇与【yǔ】参加全【quán】国【guó】统一【yī】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běn】人【rén】应本【běn】着【zhe】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shēn】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dú】招生报考【kǎo】资格【gé】的【de】,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lù】取【qǔ】或取得学籍【jí】者,学校将取【qǔ】消其入学【xué】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jí】所【suǒ】在地。

(二)如【rú】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guī】考生,按相【xiàng】关规【guī】定处【chù】理【lǐ】。考【kǎo】生的违【wéi】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通辽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

(二)联系老师:龚老师  刘老师

(三)咨询电话:0475-8888558 88885598888552

(四)招生网址:(http://zsw.tlz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