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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更新【xīn】:2024-9-22 10:22:13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2024年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年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bào】名时间【jiān】、报名入口已经【jīng】公布,以下是【shì】具体【tǐ】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bào】名条【tiáo】件,综【zōng】合素质优秀或基础【chǔ】学科拔尖【jiān】,并有志于将来从【cóng】事相关领域科【kē】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学科专业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yù】具有突【tū】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破格入围条【tiáo】件为高中【zhōng】阶【jiē】段【duàn】全【quán】国中学生(数【shù】学、物【wù】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xu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yǐ】上。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1日0:9-22月28日17:00考生可登录【lù】南【nán】开大学【xué】强基计划报【bào】名【míng】平【píng】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shàng】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1.第一类考生

(1)高考成【chéng】绩(不含任何【hé】政策加分,下同)须达【dá】到所【suǒ】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第【d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yú】合并本科批次的【de】省份,参照该省【shěng】份确【què】定的部【bù】分特【tè】殊类型相应最低【dī】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入围成绩计算

依据【jù】考生高考成绩和重要权重科【kē】目成绩【jì】加权计算得到【dào】入围成绩。计算【suàn】方【fāng】法如【rú】下:

入围成绩=重要权重科目高考成绩*1.5+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

招生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重要权重科目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重要权重科目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物理数学
物理学数学+物理
化学数学+化学
生物科学数学+生物
历史学语文
哲学
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3)入围资格认定

按【àn】照考生入围成【chéng】绩【jì】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de】6倍确定各【gè】省【shěng】入围我【wǒ】校考核考生【shēng】名单,末位同分同入【rù】围。

2.第二类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dào】所【suǒ】在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kē】批次的省份,参照该【gāi】省份确定的部【bù】分【fèn】特殊【shū】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执【zhí】行。

(四)学校考核

考生须在6月【yuè】11日9:9-22月19日17:00登【dēng】录报名系统确认是【shì】否参【cān】加我校强基计【jì】划考核并签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wèi】确认参加者视【shì】为放弃我校强基考核【hé】及后续录取环节【jiē】。对于确认【rèn】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xiào】通【tōng】报生【shēng】源省【shěng】份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并如实记入【rù】诚信档【dàng】案。

6月底举行学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体【tǐ】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shēng】“双随机【jī】”抽签的方式,测试全【quán】程【chéng】录音录【lù】像【xiàng】。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jiān】具体安排情况详见准考证【zhèng】,准考证【zhèng】信息查看及下载打印的具体开【kāi】放时间详见【jiàn】报名【míng】平台个人报名账号【hào】内【nèi】的通知。

1.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de】综合素【sù】质及【jí】专业【yè】能力【lì】。面试成绩【jì】根据面试情况和考生综【zōng】合素质档案综合【hé】得出。

2.体【tǐ】质测试项目为【wéi】身高【gāo】、体【tǐ】重、立定跳远、坐位体【tǐ】前【qián】屈【qū】,测试【shì】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因身体等【děng】特殊【shū】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de】考生【shēng】需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míng】,经我校审【shěn】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tǐ】质测试。学校考核面试成绩和高考总成【chéng】绩均相同情况下,优先【xiān】录取参加体质测试【shì】考生且体质【zhì】测【cè】试成绩更高者。

3.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学科特长单独进行考核。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85%)、学校考核成绩(15%)组成。

综合成绩【jì】(保留2位【wèi】小数)=高考成绩【jì】/高考成绩满【mǎn】分*850+学校考核成绩(满分1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qiáng】基计划【huá】的招生名【míng】额【é】,按我校【xiào】确定录取使用的综合【hé】成绩由【yóu】高到低【dī】顺序确【què】定【dìng】强基计【jì】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总成【chéng】绩高的【de】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科类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强基计划名额。

我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shěn】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jí】招办审【shěn】核,办【bàn】理录取【qǔ】手续。

我校于9-22前公布录取名单【dān】并公示录取标准【zhǔn】。被正【zhèng】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shì】)后续【xù】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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