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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8:34:30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3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zhāng】程,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xué】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zhāo】生行为,提高【gāo】生源质【zhì】量,维护考生合法权【quán】益,保证【zhèng】学校招【zhāo】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bù】、自治区教【jiāo】育厅招生【shēng】政策规定【dìng】和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zhāng】程。

第二条  新【xīn】疆维吾尔医学专科【kē】学校是【shì】一所公【gōng】办医学类全日制【zhì】普通【tōng】专科学校。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118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六条  学校【xiào】设立由学校负责【zé】人【rén】和相关职【zhí】能部门、系部负责人、教师【shī】组【zǔ】成的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贯彻执行【háng】教【jiāo】育部、自治【zhì】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dìng】招【zhāo】生规模,协调处理【lǐ】招生工作中的重大【dà】事项【xiàng】。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shè】招生办公【gōng】室【shì】,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其主要【yào】职责是执行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领导小组制定【dìng】的有关招【zhāo】生规【guī】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zhāo】生宣【xuān】传【chuán】和【hé】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jiān】督领导小组负责【zé】对招生工作的【de】全过程监督、负【fù】责监督招生政策【cè】的贯【guàn】彻【chè】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píng】、公正,维护【hù】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yì】,并邀请教师代表、学【xué】生代【dài】表及社会人员对招【zhāo】生工作实施第三【sān】方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zhāo】生规模内【nèi】,根【gēn】据【jù】学校【xiào】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shí】际【jì】情况,统【tǒng】筹考虑生源、政【zhèng】策支【zhī】持【chí】、历年招生情【qíng】况等【děng】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fèn】计划类型、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报教育部审核后由【yóu】新疆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shí】条  学校【xiào】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de】原则【zé】,采取【qǔ】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miàn】考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shí】二条  学校专科层次定向【xiàng】医【yī】学生免费【fèi】培【péi】养【yǎng】计划招生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mén】面向县级及【jí】县【xiàn】级以下免费定向培【péi】养的医学【xué】生,录取后持录【lù】取通知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面向农牧区高中起【qǐ】点专【zhuān】科层次医【yī】学教【jiāo】育招生经自【zì】治区人【rén】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wěi】员会、自治区【qū】教育【yù】厅、人力资【zī】源和社会【huì】保障【zhàng】厅、自【zì】治区编办等部门为全区乡【xiāng】镇【zhèn】及以下培养相应专【zhuān】业技术【shù】技能的实用型医【yī】学人才的【de】计划【huá】,录取后持录取通【tōng】知书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dìng】《定向就【jiù】业协议书》。

第十【shí】三条  进【jìn】档考【kǎo】生在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核和体格检【jiǎn】查合格的情况下,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当高考成绩【jì】总【zǒng】分相当的情况下【xià】,按【àn】照各省、市、区确定的【de】录取规【guī】则【zé】执行;没有规定的省、市、区,文史类按【àn】照【zhào】语文【wén】、文综、数学排序【xù】,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排序。

在高考【kǎo】综【zōng】合【hé】改革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对【duì】选考科目要【yào】求为“物理【lǐ】”的专【zhuān】业参考的相关科目高【gāo】考【kǎo】成绩顺序依次为【wéi】数【shù】学、语文、外【wài】语、物理;选考科目为其他类型的专业依次参考为数学、语文、外语【yǔ】成绩。

所有专业志【zhì】愿都无【wú】法满足的考【kǎo】生,如果【guǒ】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将按分【fèn】数【shù】和空缺【quē】专业代码依次调剂。所有专【zhuān】业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lǐ】。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shòu】各【gè】种增【zēng】加【jiā】分数投档优惠政【zhèng】策的考生按【àn】教育部和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jiàn】规定执行【háng】。

第十五条  对【duì】高职(专科)学生【shēng】的专升本【běn】情【qíng】况,按当年【nián】国【guó】家【jiā】、自治区有关政策和我校【xiào】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shí】六条  体检标准【zhǔn】参照教育部【bù】、原卫生部颁布的《普【pǔ】通高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dìng】执行【háng】。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sú】称色盲)、不【bú】能准确识别【bié】红、黄、绿【lǜ】、兰【lán】、紫各种【zhǒng】颜色【sè】中任何一种颜色的【de】导线、按键、信号灯【dēng】、几何图形者【zhě】。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

1.任何一【yī】眼【yǎn】矫【jiǎo】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yī】眼【yǎn】矫【jiǎo】正到4.8镜片度数【shù】大于400度的不宜【yí】就读医学【xué】类专业。

2.两耳【ěr】听力均在【zài】3米以内,或【huò】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专【zhuān】业。

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第十七条  因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jiù】业【yè】的特殊性【xìng】,要求考【kǎo】生在符【fú】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有【yǒu】畸形【xíng】影响专业【yè】学习的考【kǎo】生建议慎重报【bào】考。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

第十八条  收费【fèi】标准【zhǔn】。学【xué】校【xiào】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biāo】准收取学杂费【fèi】,学费收【shōu】费标【biāo】准为3600元/学年,住宿【xiǔ】费400元/学年、600元【yuán】/学年【nián】、800元/学年,教材【cái】费以【yǐ】实际费用【yòng】分学期收取。收【shōu】费【fèi】标准调整以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有完善的资助体系。

1.国家【jiā】奖学金【jīn】。奖励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在校生,每【měi】生每【měi】年8000元【yuán】。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zī】助品学【xué】兼【jiān】优、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二年级(含【hán】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jīn】。资【zī】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shēng】(含预科【kē】生),平均资助标【biāo】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学【xué】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zǔ】每年【nián】9月-10月对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shēng】进行【háng】认定、定档【dàng】,具体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等助【zhù】学金【jīn】4400元,二等助学金3300元【yuán】,三等助学金2200元【yuán】。助学金按月考核,按月发【fā】放,经【jīng】核查,不符【fú】合受助条件学【xué】生,当【dāng】月停发。

4.自治区【qū】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jīn】。资【zī】助品学【xué】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以上【shàng】(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shēng】每年【nián】6000元。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zhù】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的在校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nián】2000元。根据学生家庭实际困难【nán】程度【dù】定档【dàng】,具体分为【wéi】三【sān】个【gè】档次,其【qí】中一等【děng】助学金3000元,二等助学【xué】金2000元【yuán】,三等助学金【jīn】1000元【yuán】。助学【xué】金【jīn】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经核查,不符合受助【zhù】条件学生,当【dāng】月停发。

6.高校伙食补贴。每【měi】生每月20元,将【jiāng】自【zì】治区本级财【cái】政拨付的伙【huǒ】食补助专项资金【jīn】全部补助到学生食堂【táng】,学校配套的伙食补助【zhù】资金的75%用于【yú】学生食【shí】堂补助、25%用于【yú】困难【nán】学生【shēng】补助专项资金直接充值到困难【nán】学生【shēng】饭【fàn】卡。

7.校级优秀【xiù】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等全【quán】面发展【zhǎn】,具有创【chuàng】新精神和实践能力【lì】、品学兼优的在【zài】校生【shēng】。优【yōu】秀【xiù】学【xué】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jiǎng】学金、二等【děng】奖【jiǎng】学金【jīn】、三等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一【yī】等奖学【xué】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rén】,10人【rén】;

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zhǔn】为【wéi】3000元【yuán】/人,20人;三等奖【jiǎng】学金,奖【jiǎng】励【lì】标准为2000元/人,30人;学习进步奖,奖励【lì】标准为1000元/人,50人。

8.勤工助学。350元【yuán】/月【yuè】,学生【shēng】在学校的组织下【xià】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dòng】取得合法报【bào】酬,用于改【gǎi】善学【xué】习【xí】和生活条件【jiàn】的社会实践活动【dòng】。

第二十条  每学期【qī】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rú】期注册者,应当履行【háng】暂缓注册【cè】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jiǎo】纳【nà】学费或者【zhě】其【qí】他不【bú】符合注【zhù】册【cè】条件的不予注册。家【jiā】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xué】生可以【yǐ】申【shēn】请贷款或者【zhě】其他【tā】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shǒu】续后注册。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àn】学校有关要【yào】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zhě】,应当向【xiàng】学校【xiào】请假【jiǎ】。未请假或者请【qǐng】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děng】正【zhèng】当事【shì】由以外,视为【wéi】放弃入学【xué】资【zī】格。

第【dì】二十二【èr】条【tiáo】  新生【shēng】入学报到时,需【xū】对【duì】学【xué】生的录【lù】取通知书【shū】、居民身份证、考生纸质档案、高【gāo】考加分【fèn】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háng】比对【duì】核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fǎn】国家招生考试【shì】规定情形的【de】,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xīn】生入学后【hòu】,学校在三个月【yuè】内按【àn】照国家招生规定进【jìn】行【háng】复查。复查内【nèi】容主要包括【kuò】以下【xià】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sì】)身【shēn】心健康状况是否【fǒu】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zhuān】业【yè】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bǎo】证在校正【zhèng】常学【xué】习、生活;

(五)复查【chá】合格者【zhě】予以【yǐ】注册【cè】,取得学籍。凡发【fā】现学生存在弄虚作【zuò】假【jiǎ】、徇私舞【wǔ】弊等情形的,确定【dìng】为【wéi】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de】,移交【jiāo】有关部门【mén】调查处理。复查【chá】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bú】适宜在校学习,经【jīng】学校指定二级甲【jiǎ】等以上医【yī】院诊断,需要【yào】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xué】校有【yǒu】关【guān】规定保留入【rù】学资格。

第二十四【sì】条  我校录取的学生学制均为【wéi】三年【nián】。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zài】学【xué】校规定【dìng】年限内【nèi】,修完教育教学计【jì】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tǐ】、美、劳【láo】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zhí】行。凡学校【xiào】之【zhī】前出台【tái】的有关招生【shēng】政策【cè】、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de】,均以【yǐ】本章程规定为准【zhǔn】。

第【dì】二十七条  新疆维吾尔医学【xué】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jī】构和个人【rén】参与或介【jiè】入【rù】学校招生工作【zuò】。招生办【bàn】公室联【lián】系【xì】方式:

学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邮政编码:848000

联系方式:0903-7820029

学校网址:http:// www.xjumc.cn